會論-有機不需要再忍耐(十)食安寶貴的一課-上。
發布於20140311
連日來,知名火鍋店(以下簡稱A)相關情事鬧得沸沸揚揚,請問熱愛有機的芸芸眾生,我們學到了甚麼。本會觀察社會的價值觀開始有了明顯的轉變,就以下幾點論述:
一、食材成本很低,售價好幾倍:媒體開始渲染,A賺取暴利,此一言論顯失厚道,服務業不是只賣食材而已,亦賣技術、服務、與消費環境,何以稱暴利,姜太公釣魚,願者上鉤,並無強制消費的情事,此問題便不大了。媒體也不在渲染了,這是媒體報導的公民道德水準。
二、A產品廣告行銷不實:銷售的商品與廣告的陳述不同,A向大眾致歉廣告不實,這是公民力量的展現,東西賣的貴,吃得起我吃,吃不起我看人家吃,這是每個人努力賺錢向上的成果,很好,不應該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。
但重點在消費者花的每一分錢不想被騙,所以A道歉了,經過媒體的報導,發現消費者意識抬頭,賣的貴沒關係,但是要說到做到,東西值不值這個價,屬市場經濟,但是賣家答應我的服務內容一分不能少,也就是買賣的真實要童叟無欺。消費意識抬頭讓消費者可以消費到物有所值。是故不實廣告也下架了。
這是消費水準的進步,如此消費者無從貪小便宜,銷售者無從欺瞞消費,此次事件凸顯了公民消費心態水準的提升,是臺灣的進步。
有機生活是「天賦人權」。
天下為公,世界大同
社團法人中華自然農法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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